近日,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省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积极稳妥推进山西省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作出指导。为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省科协明确将推进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作为2018年的重点工作。
《实施意见》明确,山西省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将以科技评估、工程技术领域职业资格认定、技术标准研制、各级科技奖励推荐等适宜学会承接的科技类社会化公共服务职能的整体或部分转接为重点,推动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进一步激活学会活力,建设一流现代科技社团。
《实施意见》提出,
山西省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要实现三大目标。一是围绕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重点,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培育一批社会信誉好、发展能力强、学术水平高、服务成效显著、内部管理规范、社会影响大的学会,建设一批能负责、能问责、接得住、接得好的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学会;二是围绕服务改革需要,选择一批有意愿、有能力、接得住的学会有针对性地做好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对接,完善转接机制,强化效果监督和评估,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模式;三是以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为契机,按照建奖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强化学会基础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学术建设,提升学会基本能力、创新驱动能力、决策咨询能力、服务会员能力、科学普及能力,提升学会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中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根据《实施意见》安排,
山西省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将从四方面进行。一是相关科技评估,以山西省创新平台基地评估、科技计划实施情况的整体评估、科研项目完成情况评估等为试点进行探索。二是工程技术领域职业资格认定,重点开展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水平评价类而非行业准入类职业资格认定,试点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农民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三是技术标准研制,选择3D打印、物联网、工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中医药等专业领域,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四是各级科技奖励推荐,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扩大专业学会推荐范围。
为做好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
山西省科协将其列入2018年重点工作中,并在2月8日召开的全省科协工作会议上,向山西省各级科协组织明确提出,要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本着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引导和规范学会承接政府转移或释放出来的科技评估、工程技术领域职业资格认定、技术标准研制、各级科技奖励推荐等职能,获取政府购买服务,同时加强监管督查,使学会成为提供科技公共服务的重要主体和参与社会治理的协同力量,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示范案例。
山西省科协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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