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协邮局   网上工作平台 回到旧版 | English | 设为首页
   
学会学术 科学普及 智库发展 组织人才 对外交流 创业创新 党的建设
首页  > 承接社会公共服务 > 工作概述
 
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概述  
分享: 2016年05月10日
     

  2015年5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5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指出,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科技社团独特优势,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对深化行政体制和科技体制改革、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在扩大试点阶段,围绕简政放权和放管结合、科技创新等中心工作,以科技评估、工程技术领域职业资格认定、技术标准研制、国家科技奖励推荐等适宜学会承接的科技类社会化公共服务职能的整体或部分转接为重点,创新工作方法,加强制度建设和机制建设,突出学会特点,强化效果监督和评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建立完善可负责、可问责的职能转接机制,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示范案例。推动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进一步激活学会活力,逐步形成好学会增多、强学会更强的整体格局,建设一流现代科技社团。

  2016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指出,科协所属学会要从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大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围绕政府确需转移、学会有能力承接的科技评估、团体标准研制、工程技术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认定、科技奖励提名等,积极争取和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进军公共服务市场,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努力提供更多更好的科技类社会化公共服务产品,在服务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发挥好探路先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