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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中国科协机关、直属单位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  
分享: 2018年06月22日
     

科协机关党发办字〔2018〕57号.doc

科协机关党发办字〔2018〕57号

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科技社团党委: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7周年,改革开放40周年,中国科协成立60周年。为展现两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国科协机关、直属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完成科协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等方面取得的丰硕成果,选树先进典型,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根据《中国科协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实施方案》要求、《中国科协机关党委2018年工作要点》和《中国科协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实施方案》的安排,经党组研究决定,开展中国科协机关、直属单位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产党员标兵)、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原则

1.坚持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倾斜,重点推荐基层工作一线党员、党务工作者和基层党组织。

2.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评选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不得交叉。

3.中管干部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不参加此次评选,已故党员不评选。

4.2016年7月1日至今,凡受到过党纪处分的党员,不得参加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产党员标兵)、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凡是党支部书记受到过党纪处分的党支部,不得参加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

(二)评选范围

1.中国科协机关党委所属中共正式党员(含援疆援藏扶贫驻村第一书记党员)均可参加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产党员标兵)评选

2.中国科协机关党委所属基层党组织中担任支部委员以上党内职务的同志,以及各部门、各单位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均可参加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

3.中国科协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均可参加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基层党委、党总支不参加评选

(三)评选名额

1.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产党员标兵)。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按照不超过党员人数7%的比例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并可从中择优推荐1名优秀共产党员标兵候选人。最终评选优秀共产党员标兵10名。

2.优秀党务工作者。设基层党委的单位可推荐3-4名(含至少1名专职党务干部),设党总支的直属单位可推荐2-3名,设党支部的部门、单位可推荐1名。确无合适人选的,也可少推荐或不推荐。

3.先进基层党组织。基层党委下属10个及以上党支部的,至多可推荐3个;其他基层党委和党总支,至多可推荐2个;设党支部的,根据实际情况自荐,也可以不自荐。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产党员标兵)的基本条件

1.信念坚定,对党忠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党章,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对党绝对忠诚。

2.严守规矩,纪律严明。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3.道德高尚,品行端正。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清正廉洁,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和高尚人格感召群众、带动群众。

4.奉献担当,敢为善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科协“1-9-6-1”战略部署,在承担或参与中国科协重大任务、积极推进部门单位重点工作中,热情服务科技工作者,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1.信念坚定,对党忠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

2.认真履职,敢于担当。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中国科协“1-9-6-1”战略部署,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敢于担当,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成绩显著。

3.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热情服务党员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

1.政治功能突出。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切实履行党建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党支部领导班子团结有力、作风过硬,能够按期换届,严格贯彻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批评与自我批评、谈心谈话等制度,党务工作规范有序、制度健全,党建活动丰富多彩、成效突出

3.业务工作成效显著。认真贯彻落实中国科协“1-9-6-1”战略部署,在承担或参与科协重大业务、部门单位重点难点工作中,积极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攻坚克难,成绩显著。


三、评选表彰程序

(一)基层党组织推荐

1.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根据评选名额和条件要求,组织全体党员参加,自下而上推荐。

2.对拟推荐对象的廉洁自律情况征求同级纪检组织(纪检委员)意见,并在本部门、单位一定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3.各部门、各单位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研究同意后,向机关党委正式报送。

(二)机关党委会议研究

1.经机关党委会议研究审议,如无特殊情况,原则上等额确定优秀共产党员表彰对象;根据基层党组织推荐情况从中择优评定10名优秀共产党员标兵。

2.经机关党委会议研究审议,如无特殊情况,原则上等额确定优秀党务工作者表彰对象;根据基层党组织推荐情况从中择优评定先进基层党组织表彰对象。

3.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党委会议研究确定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产党员标兵)、优秀党务工作者,分别征求机关纪委和派驻纪检组的意见,进行廉政审查。

4.将机关党委会议研究确定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产党员标兵)、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党组会议审定

公示无异议后,将中国科协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产党员标兵)、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情况及结果提请党组会议审定。

(四)大会表彰

结合重大活动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动员部署,择机组织召开表彰大会,对中国科协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产党员标兵)、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表彰奖励(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充分尊重党员群众意见,确保推荐对象的政治性、先进性和代表性,经得起方方面面的检验。各部门、各单位纪检组织(纪检委员)要切实发挥监督作用,既要对拟推荐对象进行审查,又要对推荐程序进行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2.加强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载体,对评选工作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产党员标兵)、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先进事迹,进行广泛深入宣传,推动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

3.及时上报。请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于7月4日前,将有关材料纸质盖章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报送机关党委。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韩金升  王友双  68575765  68572066

              

附件:1.中国科协机关、直属单位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

产党员标兵)、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

评选推荐审批表

2.中国科协机关、直属单位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

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推荐对象名册

3.报送材料清单    

 

 

 

中国科协机关党委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