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关于评选全国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76号)要求,经逐级推荐和评选、全国科协系统先进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拟表彰全国科协系统先进集体标兵32个、先进工作者标兵31名、先进集体168个、先进工作者468名。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现将全国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7年3月22日至2017年3月28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或国家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司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一)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
电话:010-68578091
传真:010-68578091
(二)国家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司
电话:010-84233499
传真:010-84233475
附件:1. 全国科协系统先进集体标兵拟表彰名单.doc
2.全国科协系统先进工作者标兵拟表彰名单.doc
3.全国科协系统先进集体拟表彰名单.doc
4.全国科协系统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名单.doc
全国科协系统先进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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