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协学函企字〔2017〕38号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秘书处(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科协学会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学会部,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国科协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中国科协2017年度工作要点,2017年中国科协将继续扩大创新驱动助力工程(以下简称“助力工程”)试点,并启动实施助力工程示范项目,通过试点引领和示范项目带动,突出智力引进,突出学会特色,突出精准助力,强化服务落地,进一步推进助力工程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现将试点单位及示范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新驱动助力工程试点单位 根据“地方/学会领导重视、地域布局合理、工作基础良好、产业需求集中、示范效应显著”等遴选原则,择优确定试点单位,扩大试点覆盖,优化整体布局。 (一)试点类别: 1.“点”状试点 地市级城市(区)。
2.“面”状试点 省级、副省级科协。 (二)申报要求: 1.“点”状试点的申报主体为地市级城市(区)科协。申报单位应征得所在省和申报城市党委或政府明确意见,并提交以省科协或市政府名义报送的申报推荐函。已确定的创新驱动示范市(区)无需重复申报。 2.“面”状试点的申报主体为省级科协和副省级城市科协。申报单位需在本省或副省级区域范围内全面开展创新驱动助力工程工作。已确定的创新驱动省级、副省级试点无需重复申报。 3.2017年度创新驱动助力工程以服务“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创新”“长江经济带”等国家和区域发展重大战略部署、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重点。各申报单位应参照中国科协创新驱动助力工程相关文件制定本地创新驱动助力工作实施方案或工作规划,加强跟踪问效。 4.申报主体应有专项工作经费。中国科协对有特色、有亮点的项目择优给予经费支持。 二、示范项目 (一)示范项目类别 1.创新助力学会企业联合体项目(项目编号:2017ZLGC001) 项目内容: 围绕地方重点产业和产业集群,形成“三级学会(全国学会、省级学会、市级学会)、四级科协(中国科协、省级科协、市级科协、区县科协)”联动的有效机制,学会提供智力支持,科协提供服务,构建共同助力的创新联合体。 项目数量:3项。 经费额度:每项100万元。 2.助力地方区域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示范项目(项目编号:2017ZLGC002) 项目内容: (1)根据国家政策导向,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围绕地方区域发展战略、城市发展升级规划、重点产业升级技术路线图等提出专业意见建议。 (2)配合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战略、长江经济带建设等国家战略,建设学会主导,企业、高校、科研机构、金融机构以及其他机构共同参与的产业协同创新共同体。 项目数量:20项。 经费额度:每项30万元。 3.创新驱动助力模式示范项目(项目编号:2017ZLGC003) 项目内容: 重点支持创新驱动助力典型模式培育类,且具有实质性合作的项目。 (1)原有模式完善类项目。进一步完善相关模式的运行机制,总结模式经验和效果。包括:服务(工作)站、会展推介、企会合作、信息集成平台、科研基地共建、产业创新联盟、智库规划咨询、科技金融汇聚、人才联合培养、项目联合攻关。 (2)新模式探索类项目。鼓励探索新的助力模式,如:面向地方打通全产业链、集合多方优势创新政产学研协同方式、引入“互联网”元素打造融合与孵化平台、利用海智基地引入海外优质智力资源、结合“双创”开展创新竞赛活动等多元化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模式。 项目数量:20项。 经费额度:每项25万元。 4.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落地示范项目(项目编号:2017ZLGC004) 项目内容: (1)学会、企业、高校、科研机构、金融机构等共同组织团队,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协同解决关键共性技术问题。 (2)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推送专利技术应用,打通从实验室到生产应用和产业化的“最后一公里”,实现项目落地,帮助科技工作者实现知识价值收益。 项目数量:30项。 经费额度:每项20万元。 5.为贫困地区提供智力服务示范项目(项目编号:2017ZLGC005) 项目内容: (1)发挥学会专家优势,为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服务,帮助贫困地区寻找当地优势资源科学开发和高效利用途径。 (2)围绕贫困地区产业发展需求,为贫困地区对接有关科技资源,培训和引进专门人才。 项目数量:35项。 经费额度:每项10万元。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 (1)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 (2)地方科协(助力工程省级、副省级试点科协,创新驱动示范市科协;2017年度申报试点的地方科协); (3)同一单位申报同一类型的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 2.优先支持 (1)全国学会、地方科协、企业联合申报的项目; (2)围绕地方政府中心工作、支柱产业和迫切需求的项目; (3)具有较好工作基础,已形成阶段性成果的项目; (4)获得地方政府、企业等配套经费的项目; (5)鼓励副省级城市参与申报。 3.不予支持 (1)没有实质合作内容的项目(如:建立服务站但并未依托服务站进行项目合作的;建立信息平台但无使用量的等); (2)未完成上一年度助力工程工作任务,或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总结材料的单位; (3)近两年年检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全国学会。 三、试点单位及示范项目申报程序 (一)申报书和受理时间 1.申报助力工程试点的单位应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申报示范项目的单位应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经费预算应符合中国科协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2.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 (二)申报流程 1.请登录学会学术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http://xhxsxm.cast.org.cn,网上申报相关技术问题,请联系网上申报系统技术人员咨询); 2.已有原配发账户的申报单位,请直接登录项目管理系统。未配发账户的申报单位,请联系网上申报系统技术人员咨询; 3.登录项目管理系统,按项目要求,真实客观、逐项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提交确认后完成网上申报; 4.确认完成网上申报后,请双面打印纸质申报书,一式2份(须由项目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在封面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报送至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86号东503室(邮编:100081)。 四、评审及组织实施 1.中国科协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统一评审,按照评审结果确定资助项目; 2.获得资助的项目应依据合同书条款具体组织实施。项目承担单位应参照中国科协创新驱动助力工程相关文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明确工作思路、工作重点、进度安排、年度考核指标以及资金使用方向; 3.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负责助力工程的具体组织和日常事务,项目经费在创新驱动助力工程项目中列支; 4.根据各参与单位执行情况,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将组织专家开展中期监测督导。
五、总结及绩效评估 1.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总结经验,做好典型案例宣传,并于2017年11月30日前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及体现项目成果的材料; 2.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将在项目完成后组织绩效评估,评估主要包括:服务产业、地方政府和企业科技创新情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资源投入与成果效益以及自身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 联系单位: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创新服务处 联 系 人:刘朋阳 刘思园 联系电话/传真:(010)62121916 62129392 网上申报系统技术咨询 联 系 人:常 剑 联系电话:(010)64391686 15901330610
附件:1.中国科协创新驱动助力工程试点单位申报书.doc 2.中国科协创新驱动助力工程示范项目申报书.docx
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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