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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协科普部关于公开申报2017年度科普人员培训项目的通知  
分享: 2017年04月10日
     

科协普函综字〔2017〕40号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科普部(科普工作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科普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科普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科协科普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中国科协科普发展规划(2016-2020年)》, 全面推动科普人员的知识更新和能力提升,满足新时期科普工作创新发展对科普人员能力素质的要求,中国科协科普部组织开展2017年科普人员培训,为此决定面向全社会通过申报评审方式遴选确定2017年度科普人员培训项目承担单位,请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无违法记录。

  (二)熟悉科普工作,能广泛调查了解科普人员培训需求,按需设计培训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培训。

  (三)具有科普人员培训所需的师资。能够邀请具有良好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较高授课技课技能的专家进行授课;组织编制培训讲义,并对讲义和课程的政治性、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四)具有科普人员培训项目实施能力和基础,配备专门团队,能提供报名咨询、组织授课、在线学习、现场教学、食宿服务等实施培训所必备的保障条件。

  (五)已承担2016年中国科协科普人员培训项目且实施效果评价好的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申报办法

  (一)申报单位可根据《中国科协科普部2017年科普人员培训项目指南》(附件1)中的具体要求,选择合适的班次进行申报。同一单位申报班次不超过2个,一经受理不再调整。

  (二)请申报单位登录“中国科协科普人员培训管理系统”(http://kepu.36ve.com/site/loginS)完成注册与申报工作,并填写《中国科协科普部2017年科普人员培训项目申报书》(附件2),双面打印A4开本纸质文本1份,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后寄至项目管理办公室(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对培训课程、师资、保障条件等情况另有说明的可加附件。

  (三)接收材料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版以发件日期为准,网上申报到期自动关闭)。经统一汇总与资质审核后,中国科协科普部将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结果将通过中国科协网站公布。

  三、项目要求

  (一)多机构联合申报培训项目的,应在申报材料中明确各单位分工并以其中一个单位作为牵头机构申报。

  (二)培训项目不得自行分包或转包。

  (三)承办单位与中国科协签订的合同和日程安排是培训班经费核算的重要依据。承办单位如擅自变更培训方案和日程安排,其增加的费用由承办单位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关责任。确需变更的,需向中国科协科普部提出正式申请,说明变更事项和理由,经同意后方可予以变更。

  (四)项目单位应积极配合组织管理部门做好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总结验收工作,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送材料。

  (五)培训经费需由各承办单位先行垫付结算,培训结束通过验收后,按要求向中国科协科普部提交培训报销财务材料。中国科协科普部审核报销后据实结算支付各单位。

  四、联系方式

  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宇宏 赵宇豪

  电 话:010-62165291 62165293

  邮 箱:pjjlc@cast.org.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86号综合业务楼西侧中国

  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604室

  邮 编:100081

  中国科协科普部

  联系人:高 闯 李伟元

  电 话:010-68571887

  附件:

        1.中国科协科普部2017年科普人员培训项目指南.doc

        2.中国科协科普部2017年科普人员培训项目申报书.doc

  中国科协科普部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