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协计函综字〔2017〕86号
____省(自治区)科协: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重要指示和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全国科技助力精准扶贫项目绩效管理,有效排除项目实施廉政风险,按照《科技助力精准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科协发计字〔2016〕94号)、《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对有关省份科协开展科技精准扶贫工作给予经费补助的通知》(科协办函计字〔2016〕278号)、《关于开展中国科协2017年委托(资助)项目总结和自评价工作的通知》(科协计函监字〔2017〕83号)要求,决定对2016年度全国科技助力精准扶贫“先行先试”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6年11月,中国科协支持贵州、云南、湖南、广西、甘肃、吉林、海南、青海、河北承德、宁夏吴忠等10省市科协承担的全国科技助力精准扶贫“先行先试”项目(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
二、验收内容
(一)项目实施成效。主要验收项目任务书规定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项目组织科技专家参与科技助力精准扶贫、支持建设农技协(联合会)的情况,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脱贫的情况。
(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主要验收项目支出内容、支出依据、支出标准、专款专用、结余情况等。
(三)项目的示范效应。主要验收项目取得的经验模式及其推广效果,项目实施中涌现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
三、验收方式和程序
验收采取网络陈述(召开项目验收视频会议)方式进行。具体程序为:
(一)项目陈述。项目负责人围绕上述验收内容,结合相应的证明证据,采用PPT汇报方式进行陈述。(10分钟)
(二)提问交流。验收组拟针对陈述情况进行提问,项目负责人现场回答。(10分钟)
(三)验收评价。验收组根据项目陈述、提问交流情况,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5分钟)
四、有关要求
(一)报送材料。请相关省(自治区)科协于12月20日前,就项目实施成效、项目资金管理使用、项目的示范效应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等形成自评总结报告(参考提纲详见附件2),同其它证明证据资料(资料清单详见附件3)一并以扫描件的形式传至中国科协计划财务部综合处。
(二)验收时间。项目验收视频会议定于2018年1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验收地点。项目验收主会场设在中国科技会堂,分会场由相关省(自治区)科协安排。请相关省(自治区)科协选择具备上网和远程传输条件的会议室作为分会场(技术问题可咨询中国科协信息中心),并填写《2016年度全国科技助力精准扶贫“先行先试”项目验收视频会议回执》(详见附件4),与自评总结报告一同报送。
中国科协计划财务部 杨 理
联系电话:010-68571893(传真)
电子邮箱:yl@cast.org.cn
中国科协信息中心 李义辉
联系电话:010-68516601
附件:1. 2016年度全国科技助力精准扶贫“先行先试”项目名单及承担单位.doc 2. 2016年度全国科技助力精准扶贫“先行先试”项目自评总结报告参考提纲.doc 3. 2016年度全国科技助力精准扶贫“先行先试”项目验收证明证据资料清单.doc 4. 2016年度全国科技助力精准扶贫“先行先试”项目验收视频会议回执.doc
中国科协计划财务部 2017年11月29日 |